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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期,适任证书过期不要怕! ​

发布日期:2020-06-13 作者: 点击:

近日,中国海事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船员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0 〕8号)(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疫情防控期间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过期的可享受便利换证政策,帮助船员解决换证难问题。


《公告》指出: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在2021年3月31日前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五条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无需参加相应的模拟器培训和抽考


2020年6月1日起,船员可按上述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船员上船任职和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受到影响。因此,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成为了船员的难题。根据此前中国海事局发布的《关于国内航行海船船员和内河船舶船员相关证书展期的公告》(〔 2020 〕5号《关于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相关证书展期的公告》〔 2020 〕6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可以展期6个月,该政策即是根据上述两项公告的要求对证书办理工作的进一步安排。


《公告》指出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在2021年3月31日前均可以享受此政策进行换证。


这里有一个误区,有的船员在看到“证书过期”、“再有效”、“无需”等等,就理解为证书过期无需资历就可以换证,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该政策明确说明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五条申请。


该规定条款原文为: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 


(一)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二)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
者在证书有效期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过与其职务相适应的知识更新培训,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因此,该政策虽然免除了证书过期相应的模拟器培训和抽考的要求,但仍需要知识更新培训和资历。为了帮助船员理解过期换证政策,这里虚拟一个换证例子。例如:


1592032625674684.jpg

(忽略该适任证书的航区、等级和职务等信息)


甲船员的适任证书有效期为:2015年3月10日—2020年3月10日,现已过期。


1592032626542765.jpg

甲船员的第一条资历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共11个月。由于在2020年3月10日前资历不满足换证要求,证书过期失效,正在船员打算参加模拟器培训和抽考的时候,中国海事局发布了关于证书展期的公告,按照公告甲船员的适任证书可以展期至2020年9月10日。


于是,甲船员为了满足适任证书再有效资历的要求又上船任职,第二条资历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30日共1个月20天。这样,甲船员五年内就具有资历12个月20天,满足换证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的要求。


按照《公告》从2020年6月1日起,甲船员在完成知识更新培训后,即可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


本文网址:http://www.ytmaritime.com/news/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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